和邦国际物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是经批准从事
由于物流环境的差异就迫使一个国际物流系统需要在几个不同法律、人文、习俗、语言、科技、设施的环境下运行,无疑会---增加物流的难度和系统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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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本身的功能要素、系统与外界的沟通很复杂,国际物流再在这复杂系统上增加不同的要素,这不仅是地域的广阔和空间的广阔,而且所涉及的内外因素更多,所需的时间更长,广阔范围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难度和复杂性增加,风险增大。 当然,也正是因为如此,国际物流一旦溶入现代化系统技术之后,其效果才比以前更---。例如,开通某个---桥之后,国际物流速度会---提高,效益---增加,就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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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运港:明确无误地规定“装运港”是制定合同的重要环节。
目的港:“目的港”通常由买方提出经买卖双方同意而确定。
应注意:
1.不能接受我国不允许进行贸易的或地区的 港口 为目的港。
2.对目的港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一般不要使用“欧洲主要港口”、“非洲主要港口”等笼统的字句。因为国际上对此并无统一的解释,而不同港口的装卸条件、运费和附加费,也可能有很大差别。
3.货物运往没有直达船或虽有直达船而航次很少的港口,合同中应规定“允许转船”的 条款 ,以利装运。
4.目的港必须是 船舶 可以安全停泊的港口。
5.对内陆的贸易,一般应选择距离该国近的、能够安排 船舶 的港口为目的港。除作联运 承运人 能够接受全程运输,一般不可接受以内陆城市为目的地的安排。
6.目的港港口名称重名问题。港口重名的很多。凡有重名的港口,应加注国名,在同一个有同名港的,则还须加注港口所在国的部位。
7.目的港为“选择港”的情况。有的进口商在磋商交易时,还未找到他们准备接货的目的港。因此,有时可考虑采用规定“选择港”的做法。但核算售价须按运费蕞高的港口为基础,选择港必须以同一 航线 的 班轮 寄航港为限,并应明确选择港附加费由买方负担或计入货价;“选择港”的数目一般不超过3个。采用选择港时,买方必须在轮船驶抵个“选择港”前,按船公司规定的时间,将后确定的卸货目的港 通知 该港的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否则,船方有权在任何一个选择港卸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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