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网站询价咨询「速达会计」
财税实务问题解答9则2021年4月9日
问题5:卖方公司破产需要买方补交他们的税吗?2017年从一公司进了批货。当时他是让他上面一家供应商公司开的。现在-通知我们。那个公司没有缴税,公司老板死了 申请破产了。我们这边当时该交的都交了。现在-要求我们买方把他们那部分税交了还要交滞留金。这样合理吗。有办法解决吗?解答:根据描述,你们接受的虚开了,形成了不合规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关于-善意取得虚开的-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注明的销售方名称、、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是以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或者-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法规不予抵扣进项-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追缴。因此,-的处理是有依据的。财税实务问题解答9则2021年4月9日
问题6:个人在除了正式工作外的-需要交税么,怎么交税?正式工作公司已经给交税了 拿的税后工资 但是在公司外的- 比如说摄影 绘画 网文一类的- 还需要交税么?会和公司给交的税冲突么?应该怎么交?解答:工作之外-取得收入,是需要-个人所得税的。根据取得收入性质不同,可能为“劳务报酬所得”或“稿酬所得”等,甚至还有可能是“工资薪金所得”或“经营所得”。比如,摄影可能涉及到以下项目的个人所得税:1、接受邀请去完成某项摄影工作,摄影作品版权归对方的,个人方面只是提供摄影,就属于“劳务报酬所得”;2、如果是-在某影楼充当人家的摄影师,在对方安排下劳动,就属于“工资薪金所得”;3、如果自己的摄影作品,在媒体上发表,媒体支付的报酬就是“稿酬所得”;4、如果是自己的摄影作品使用权授权给商业机构使用取得的报酬,就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如果是自己开设了一家摄影门店或工作室,取得收入所得,就属于“经营所得”。当然,上述所得都是应该-纳税的,没有所谓交税“冲突”的说法。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构成“综合所得”,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办理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财税知识】新成立公司的会计人员首件事做什么?
【税务知识】节税技巧分别记账、及时补救
联系时请说明是在云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本页网址:https://www.ynshangji.com/xw/26278399.html
声明提示:
本页信息(文字、图片等资源)由用户自行发布,若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迅速对信息进行核实处理。
登录后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