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32条婚前或者-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院可以按照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助残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确定接受或放弃继承的法律效力。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放弃继承是无效的。因为,继承开始时到被继承人是否有遗产,继承人是否生存、会不会丧失继承权都难以预料;何况继承开始前的继承权尚属期待权,而期待权是不能-的。在审判实践中,为承担父母的赡养费,兄弟姐妹间有表示“父母将来的遗产我放弃,现在对父母的赡养费我也不承担”。纵然兄弟姐妹间对此达成协议,也是无效的。因此,只有从继承开始时到遗产处理前,对继承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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