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分《排污-》和《临时排污-》。《排污-》的有效期限长不超过五年。《临时排污-》的有效期限长不超过一年。排污许可是通行的环境管理制度,是企业环境守法的依据、环境执*的工具、社会-护*的平台,对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起到了重要作用。
排污许可的理想状况是在前面可以衔接环评、三同时和验收等制度,黄江审批验收,后面可以衔接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环境*法、绿色-*等制度。
有排污单位-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主要承诺内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号,审批验收办理公司,或按照办发[2014] 56号要求,经地方--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委托书;
2、排污-正、副本;
3、《东莞市排放污染物-申请表》;
4、《广东省排污-换证申请表》;
5、组织机构代码-和-复印件;
近一年符合规定频次要求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废水监测每季度一次,废气监测每半年一次;一般企业:半年一次复印件;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须经分局审核,并取得申报登记代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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