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发布2000/53/ec《关于报废汽车的指令》(以下简称「elv」),要求-采取-措施-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在2006年1月1日前,所有报废车辆每车每年平均回收利用重量至少达到85%,每车每年平均再利用重量至少达到80% ; 2015年1月1日前,所有报废车辆每车每年平均回收利用重量至少达到95%,每车每年平均再利用重量至少达到85%。随着欧盟elv管理的不断深入,各国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虽然个别尚未达到目标要求。但已经为-资源压力做出-贡献。
废旧汽车回收阶段
1.车辆去污染
接受的每一辆elv都会被带到我们-的车辆拆卸设施中,这样就可以完全排空车辆内的所有液体。这包括、机油、防冻液、制动液和变速箱油,更不用说各种润滑剂了。所有这些液体在运往加工厂之前都要安全储存。
2.可重复使用汽车零件的修复
任何可重复使用的汽车零件都将被移除、清理并恢复到适于行驶的状态。可重复使用的汽车零件数量将根据被回收汽车的使用年限而有所不同,但请放心,任何可用的零件都将添加到在线二手汽车零件目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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