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技术标准资助资金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
第二章资助条件
第四条申请标准制定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企业新制定的国1际标准、国1家标准、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属于企业新制定的系列标准原则上视为一
项技术标准。
二多家企业申请同一项技术标准资助的,由上述企业自
行协商,推选其中一家企业进行申报,原则上由标准起草单位排
名-的一家企业进行申报
三团体标准应是-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1新
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所制定的团体标准应
属于技术水平高、应用效果好且起到促进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发
展的标准。
四申请资助的标准应是国1际标准化组织协会、国1家
标准化管理委1员会、有关行业标准管理机构、地方标准化行政管
理部门或建立具有标准化管理协调和标准化研制等功能的社会
团体正式批准发布现行有效的标准,且发布日期为资助实施当年
的上一年度。
五申请资助的标准应是企业从实际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实质性-和参与标准制定,有效促进企业技术创1新,产品
升级和社会经济效益提升。
全1国专1业标准化技术委1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1员会)受国1务院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采信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
-工作。
国1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受国1务院标准化行政 主管部门委托,对技术委1员会开展采信标准的起草、报批等工作进
行业务指导。
采信申请应当由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向国1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时,博士后工作站,国1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与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协商提出团体标准采信建议。
申请与认定
?-实验区申请实行自愿申报原则。申报范围包括:副-城市城区、地级市(州)、地级市城区及上述行政区划的特定区域,县及县级市等。申请方式包括:申请范围内的单个行政区划单位独立申请;对多个行政区划单位联合提出申请的,要明确责任主体。
申请程序
1. 申报-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由实验区所在地人民政1府向上一级人民政1府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经上一级科技主管部门-后,向省科技厅提出实验区申请意见,并按要求递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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