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主要的三种-是著作权、-权和商标权,其中-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
-表面上可被理解为“对知识的财产权”,其前提是知识具备成为法律上的财产的条件。然而,知识的本质是一种信息,具备无体性与自由流动性。作为信息的知识一旦被传播,提供这一信息的人就无法对信息进行排他性的控制。那么由这一信息所表达的智力成果就不可能成为法律-信息创造者的财产。而-法律制度通过赋予智力成果的创造者以排他性使用权和转让权的方式,创造出了一种-的财产权形式。
传统-包括哪些?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
7、制止-;
8、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在-中规定了-申报的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起18个月会进行公布,然后进行实审阶段,一般情况3年左右才能获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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