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odex)的食品添加剂类别名称和国际编码系统、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gsfa)中,有两种允许添加的edta化合物—cana2edta(ins no.385) 和na2edta (ins no.386 )。根据我国gb 2760-2014《食品安全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果酱、地瓜果脯、腌渍的蔬菜、蔬菜罐头、蔬菜泥/酱(番茄沙司除外)、坚果与籽类罐头、杂粮罐头、复合调味料、饮料类(不包括包装饮用水)这9类食品中是可以适量添加edta-二钠的,不同种类食品的“适量”分别是:饮料类大使用量为30毫克/公斤,果酱和蔬菜泥大使用量为70毫克/公斤,复合调味料大使用量为75毫克/公斤,地瓜果脯、腌渍的蔬菜、蔬菜罐头、坚果与籽类罐头、杂粮罐头使用时则不得超过250毫克/公斤。四二钙只能在复合调味料中使用,大使用量为75毫克/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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