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是否应受法律保护?如不应保护,一方已经支付的部分是否可主张返还?倾向性观点认为,其属于不可---的自然---,履行与否全凭---人的意愿,法律不加干涉。但是一旦履行,芜湖-家庭咨询,将不得请求“---人”返还,“---人”接受的履行将不是不当得利,法律承认其保持受领给付之权利。根据传统的理论,自然---通常分为履行道德义务之给付、不法原因之给付、超过-利率之给付、-居间之报酬等类型。解除上述---关系的补偿金应当属于不法原因之给付的自然---,因为其违反了-法的禁止性规定,同时也了配偶的财产权益。基于赠与人给付原因的不---与受赠人按受赠与的不---原则上应确认已经给付的不得请求返还,尚未给付的不得请求支付的尺度。即有配偶者与他人---,为解除---关系,双方以或者其他形式确定补偿金,-家庭法律咨询,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金的,人院不予支持;一方履行后反悔,主张返还己经支付的补偿金的,人院亦不予支持。
典》-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32条婚前或者-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院可以按照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助残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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