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商标
注销申请符合以下规定的,商标局予以核准,发给相应的通知,青海注销商标,并予以公告:
1:申请书填写内容完整、符合规定;
2:申请人名义与商标局档案登记的注册人名义一致;
3:名义不一致的,应附送登记-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4:申请注销的商标有效注册商标;
5:申请部分注销的,其申请书填写的注销商品/服务项目与其注册时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相符。
经-,注销申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核准,公司注销商标,发给退回通知书。
公司注销后商标
提供证据材料应当提供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本地注销商标,无法提供的,可以提供与原年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并由保存原件的单位签章证实。
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商标注册人是自然人的,个体工商户注销商标 ,申请人应提交自然人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该自然人注销户籍的证明;自然人下落不明的,申请人应提供宣告自然人的书;
2:商标注册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法人或公人的,申请应提交该企业登记主管-出具的该企业注销证明包括该企业的注销证明、注销公告和注销档案材料;
3:商标注册人是其他组织的,申请人应提交批准设立该组织上级主管-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组织已撤销或注销的证明材料;
4:其他能够证明注册人或终止的证据材料。
商标申请注销商标
局-商标注册人/终止注销商标申请,应当针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所申请和答辩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商标局-的内容如下:
1:申请书填写的注册人名称和商标局档案记载的注册人名义是否则一致;
2:被申请商标是否为有效注册商标;
3: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有效证明注册人或终止;
4:注册人或终止是否满一年;
5:其他-应进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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