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工程监测的内容应包括: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沉降、坑边地面沉降、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锚杆拉力、支撑轴力、挡土构件内力、支撑力柱沉降、挡土构件、水泥土墙沉降和地下水位状况等。---检查以目测为主,可辅以工器具以及---摄影等设备进行,---检查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整理,基坑监测工程报价,并与第三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监测单位应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基坑工程监测报价,并按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或出现其他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通报建设方及相关单位。基坑监测工程
实施自动化监测的基坑工程,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自动化监测系统应包括监测仪器设备、数据自动釆集系统、数据传输系统、数据存储管理系统及实时发布系统等;
2.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精度和量程应满足工程要求;
3.自动化监测系统应能进行数据异常情况下的自动预警或故障显示。
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建设方提供监测总结报告,基坑监测工程,并将下列资料组卷归档:1.监测方案;
2.基准点、监测点布设及验收记录;
3.阶段性监测报告;
4.监测总结报告。基坑监测工程
基坑工程监测开挖---大于等于五米,或开挖---小于五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比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基坑监测工程
基坑监测工程8基坑工程的监测范围应根据基坑工程设计---、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支护结构类型、施工工法等综合确定;采用施工降水时,尚应考虑降水及地面沉降的影响范围,采用开挖时,振动的监测范围应根据现行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通过试验确定。基坑监测工程
9现场监测的对象宜包括
支护结构
基坑及周围岩土体
地下水
周边环境中被保护的对象,包括周边建筑、管线、轨道交通、铁路及重要的道路等
其它应监测的对象
依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下列基坑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1.基坑设计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
2.开挖---大于或等于5m的下列基坑
1土质基坑;
2极软岩基坑、破碎的软岩基坑、极破碎的岩体基坑;
3上部为土体,下部为极软岩、破碎的软岩、极破碎的岩体构成的土岩组合基坑
3.开挖---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支护结构内力监测
坑开挖过程中支护结构内力变化可通过在结构内部或表面安装应变计或应力计进行量测。对于钢筋混凝土支撑,宜采用钢筋应力计钢筋计或混凝土应变计进行量测;对于钢结构支撑,宜采用轴力计进行量测。围护墙、桩及围檩等内力宜在围护墙、桩钢筋制作时,在主筋上焊接钢筋应力计的预埋方法进行量测。支护结构内力监测值应考虑温度变化的影响,对钢筋混凝土支撑尚应考虑混凝土收缩、徐变以及裂缝开展的影响。
基坑监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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