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注销手续,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权或者该注册商标权在该部分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终止。
公司注销商标
注销申请符合以下规定的,商标局予以核准,发给相应的通知,并予以公告:
1:申请书填写内容完整、符合规定;
2:申请人名义与商标局档案登记的注册人名义一致;
3:名义不一致的,注销商标 撤销,应附送登记---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4:申请注销的商标有效注册商标;
5:申请部分注销的,注销商标多少钱,其申请书填写的注销商品/服务项目与其注册时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相符。
经---,注销申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核准,注销商标,发给退回通知书。
商标如何注销注册申请的---
下列情形构成《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所指的注册人或终止:
1:注册人为自然人的,自然人或宣告;
2:注册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或宣告;
3:注册人为个人独资企业、---企业、企业法人或公人的,经公司登记---核准注销登记;
4:注册人为其他法人的,在其原登记---办理了注销登记或被原批准成立部门/主管部门撤销;
5:注册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全部共有人或终止;
6:法律、法规规定的注册或终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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