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授权许可授权商标使用
商标授权又叫做商标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指的是注册商标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商标许可备案,授权别人应用其商标注册。被授权者按合同规定从事生产经营(一般是生产、销售某类商品或是提供某类服务),商标许可,并向授权者支付一定的费用--权利金,同时授权者给予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帮助。
《商标法》規定:许可人应该-被许可人使用其商标注册的产品。被许可人应该-应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经批准应用别人商标注册的,务必在应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上标出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品-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二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
四被许可人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五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进行-的条款。
六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商标-具体要求
一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备案申请书应当用打字机打印。
二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上加盖各自的,无的应当由-代表人签名。
三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义、注册证号、商品
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2、许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