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报废汽车上路行驶的,由-收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拼装车上路行驶的,由-没收拼装车,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负责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审批发证的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发给有关证照的,对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的行政-;其中,对承办审批的有关工作人员,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审批工作;
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规定值50%、依照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一)报废车辆-多。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降低,-多、时时存在,-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二)报废车改头换面,以次充好。一些报废车辆到了报废年限,通过更新车身颜色等投机取巧的办法改头换面与一些被偷、盗、抢的车辆混杂在一起,让购买者无法辨认。
(三)易诱发交通事故。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再加上驾驶员为了载客、拉货、-,擅自重装、改装、破坏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如果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诱发交通事故。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的,发现不再具备条件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及时撤销有关证照的,发现有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予查处的,对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的行政-;构成的,-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