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已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煤泥污泥料仓大小,减少后续处理处置的负荷。回收利用过程应达到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避免二次污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煤泥污泥料仓功能,应积极推行生产系统内的回收利用。生产系统内无法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通过系统外的危险废物交换、物质转化、再加工、能量转化等措施实现回收利用。各级应通过设立专项、补贴等经济政策和其他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对已经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利用,实现危险废物的资源化
危险废物的利用与处置
鼓励危险废物优先再利用,无法直接利用的废物可通过分离、提纯、复合等途径进行材料再生,煤泥污泥料仓结构,或通过物料转化和热能回用等方式资源化利用。再利用过程中,应避免二次污染。焚烧处置适用于不宜回收利用其有用组分、具有一定热值、或者通过前处理能够达到一定热值的危险废物,废物不适用于焚烧处置。危险废物进行焚烧处置时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区域集中式危险废物的焚烧宜采用以旋转窑炉为基础的焚烧技术。鼓励危险废物焚烧余热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适用于不能回收利用其能量和组分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应按入场要求和经营-规定的范围接收危险废物。严格-进入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废物种类和数量,逐步-安全填埋处置设施建设。含有毒有害有机物的危险废物经固化稳定化后,在-特征污染物满足填埋场入场要求,
为引导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理处置技术的发展,煤泥污泥料仓,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等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本技术政策。本政策将随社会经济、技术水平的发展适时修订。本技术政策所称危险废是指-危险废物名录或-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本技术政策所称特殊危险废物是指毒性大、或环境风险大、或难于管理、或不宜用危险废物的通用方法进行管理和处理处置,而需-注意的危险废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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