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单据标准fiata标准规则的第7.1部分中关于货代作为承运人出现的责任规定如下:货代……当其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或以其他方式明示或默示地表示承担承运人的责任缔约承运人根据nsab标准条款,货代在以下情况下应被认为具备缔约承运人的-:其以自己的名义签发运输单据;或者其要约进行了某种意思表示,例如,报出出自己的运价,而从该种意思表示中可以合理的推断初期以承运人的身份承担责任的意愿。如果客户与货代就货物的运输达成得协议中明显体现出货代承担承运人的责任的意思表示时,货代当然是作为承运人无疑。而由于运输单据对运输协议的证明作用,货代以自己的名义签发运输单据主要是提单,在承运人一栏中明确的签上自己的名称,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客户接受了这种运输单据,托运运价,除非其能够提出相反证据,则应认定其与货代作为承运人的运输合同关系的存在。但这种运输单据转让后,货代依据这一运输单据向收货人、运输单据持有人承担承运人的责任。
根据与委托方订立的协议或合同规定,或根据委托方指示进行业务活动时,货代应以通常的责任完成此项委托,尤其是在授权范围之内。如实-一切重要事项。在委托办理业务中向委托方提供的情况、资料必须真实,如有任何-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委托方有权向货运代理人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或协议。负保密义务。货运代理过程中所得到的资料不得向第三者泄漏。同时,也不得将代理权转让与他人。
存货周转是销售人员在销售拜访时必须动手做的一项日常工作,-客户提供给消费者的永远是生产日期的产品。存货周转不仅仅是销售人员的重要职责之一,而且要指导并影响客户做日常的存货周转。销售人员必须使客户明白:存货周转可以有效而且直接-销售。显然,如果陈列在货架上的货物卖完了没有及时补货,就会失去许多销售机会,而且,存放在-产品也无法卖出去,失去的销售机会将再来。没有存货就没有利润。货架上没有的产品是无法卖出去的,合理的产品存货是-有货可卖的简单的方法。促进进货并且帮助客户正确地准备商品库存。大多数的客户都是根据他们的存货情况来决定订货的品种和数量。如果-产品快没有或已经没有了,店主就会订货,所以如果销售人员帮助客户将他们库存的产品摆放到货架上,使他们的仓库空出来,自然会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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