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2 层建筑供配电系统宜按照层建筑内的不同功能分区及避难层划分设置相对独立的供配电系统。
3.3.13 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的供配电系统宜按照不同业态设置相对独立的供配电系统。
3.3.14 居住建筑住户内的用电设备与商业网点、配套设施及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应分别设置用电计量。建筑内的各个不同功能分区、不同业态、不同类别的用电宜根据使用及管理需要分别设置电能计量。
2ups不间断电源:适用于允许中-电时间为毫秒级的负荷。
3eps应急电源:一种把蓄电池的直流电能逆变成交流电能的应急电源。适用于允许中-电时间为0.25s以上的负荷。比ups简单一点。
4有自动投入装置:的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电源的馈电线路。适用于允许中-电时间1.5s或0.6s以上的负荷。
5蓄电池:适用于容量不大的-重要负荷,有可能采用直流电源者。
应急电源的供电时间,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应按生产技术上要求的允许停车过程时间确定,濮阳安全应急,应满足用电设备长持续运行时间的要求。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安全应急预案,不应小于1.50h;
2.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0h;
3.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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