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书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应提交的异议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申请人的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等有效-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标异议合同,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会法人登记-》、《律师事务所执业-》或成立证明等相应文件复印件。
3.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4.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代理机构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期限内,商标异议-,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国韬网---588元注册商标,提供商标注册,免费商标查询,商标续展,商标宽展,商标转让,商标变更,驳回复审,商标异议等服务,云南商标异议,费用透明,流程简单,注册成功率高!
1.一份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针对一标多类商标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一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照被异议商标的类别分别提交申请。
2.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异议证据材料应完整、精炼,纸质证据材料可以正、反面打印,证据材料较多的,商标异议证明,建议以光盘等电子载体形式提交。
3.办理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纸质异议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4.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加盖与申请人名义相同的或签名。
5.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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