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费用标准德国运输法的新法令规定:收取固定费用货代,就其权利义务而言,将被作为承运人对待。这一标准似乎为中国实践所否认。在太仓兴达制罐有限公司苏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江苏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货损-案中,原告太仓兴达制罐有限公司认为被告“太仓货运”收取了“太仓兴达”的包干费,因此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再是货运代理的委托关系,而应当是货物运输报合同关系,被告应对运输途中地货损负责。
原告的这一主张并未得到一审及二审的支持。法官认为,在货代市场中,包干费是货代市场竞争的产物。货运代理人预收包干费已经形成惯例。庭-明的事实显示,太仓货运向本案航联公司支付的包括运杂费在内的费用已超过其向原告收取的包括包干费在内的费用。由此可见,货运代理人收取的包干费中,剔除代理-之外的费用,其性质实际上是代理人事先预收、事后-的费用。代理人为此亦承担了一定的市场风险。由此可见,被告向货主预收了包干费,并不因此而改变其货运代理人的-。
供应链中的不同成员存在着不同的相互冲突的目标,当系统没有协调时,托运专线,供应链各成员自身优化而行动,结果只是局部,这导致重复建立库存,无法达到供应链整体的。为了实现全局,供应链成员应该认识到什么是对整个系统,为协调供应链各成员的行为,必须获得信息,而获得信息的方式就是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战略联盟。这种双赢的伙伴关系,为供应链的库存管理提供了突破传统的管理方法。下面介绍三种供应链库存管理方法。1.供应商管理库存供应商管理库存 (vendor managed inventory,简称vmi)系统,托运运价,有时也称为“供应商补充库存系统”,是指供应商在用户的允许下,管理用户的库存,由供应商决定每一种产品的库存水平和维持这些库存水平的策略。
mrp库存管理系统mrp是依据市场需求预测和顾客订单制定产品生产计划,然后基于产品生产计划,组成产品的物料结构表和库存状况,通过计算机计算出所需物料的需求量和需求期间,从而确定物料的加工进度和订货日程,mrp与生产进度安排和库存控制两者密切有关。mrpⅱ库存管理系统mrpⅱ与mrp相比扩展了生产资源计划范围,厦门到佛山托运,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和客户订单以及营销、财务、制造能力确定主生产计划,然后对产品进行分解列出物料清单,再按物料独立与相关需求理论决定基本零部件和原材料的不同需求,从而确定物料的采购品种、数量和时间。drp库存管理系统drp是库存管理的一种计划方法。drp联系着物料配送和制造规划及控制系统,它阐明现有的存货状况,并且预测配送系统对于制造生产计划和物料规划的需求。drp在逻辑上是制造需求计划的扩展,它是在一种独立的环境下运作,由顾客需求引导的,企业无法加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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