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系统的类型
根据灭火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消防给水系统分为消防栓给水以及自动喷水灭火两种。其中,室外消防给水排水阀,自动喷水灭火具有与之相配套的自动报警、喷水、控火等系统,可以将火灾控制在着火初期,灭火成功率较高,被大多数现代民用建筑所采用。但是这种给排水系统造价较高。而消防栓给水系统虽然效果没有自动给水系统效果好,但是其成本较低。因此,十堰消防给水阀,在实际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过程中可以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达到-的技术经济效益。
减压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减压阀应设置在报警阀组入口前,当连接两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应设置备用减压阀;2减压阀的进口处应设置过滤器,过滤器的孔网直径不宜小于4目/cm2-5目/cm2,过流面积不应小于管道截面积的4倍;3过滤器和减压阀前后应设置压力表,压力表的表盘直径不影响小于100mm,大量程宜为设计压力的2倍;4过滤器前和减压阀后应设置控制阀门;5减压阀后应设置压力试验排水阀;6减压阀应设置流量检测测试接口或流量计;7垂直安装的减压阀,水流方向宜向下;8比例式减压阀宜垂直安装,可调式减压阀宜水平安装;9接减压阀的管段不应有气堵、气阻。
根据《高规》第 7.4.8.1 条-:“增压水泵的出水量,市政消防给水阀,对消火栓给水系统不应大于5l/s;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应大于 1l/s。”第 7.4.8.2 条又-:“气压水罐的调节水容量宜为 450l。”设置增压设施的目的及对气压罐容量的要求,其相应的条文说明中作出如下解释:设置增压设施的目的主要是在火灾初期时,消防给水阀门采购,消防水泵启动前,满足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压要求。对增压水泵,其出水量应满足一个消火栓用水量或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用水量。对气压水罐其调节水容量为二只水和 5 只喷头 30s 的用水量,即 2×5×30+5×1×30=450l。笔者认为,《高规》第 7. 4.8.1 条正文与其相应的条文说明有矛盾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