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法》法律背景:2010年12月25日,第十八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法。法律完善了水土保持法律责任种类,提高了-力度,增强了可操作性,提升了法律的威慑力。修改内容:法律规定,苏州水土保持,对三种违反水土保持法规定的行为且-不补办手续的,水土保持设计,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包括-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
水土保持是指防止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的工作。包括农、林、水利等方面的措施。农业措施有:修梯田,培地埂,等高耕作,合理轮作、间作、套作、深耕,合理密植等。林业措施有:封山育林,造林种草,按地形的不同部位营造护坡林、护沟林、护滩林、固沙之林等。水利措施有:修建塘坝,沿等高线开挖截流沟;进行沟壑治理、护岸固滩等。
蓄水保土指以改变坡面微小地形,增加植被覆盖或增强土壤有机质抗蚀力等方法,保土蓄水,改良土壤,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措施。如等高耕作、等高带状间作、沟垄耕作少耕、免耕等。 开展水土保持,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就是要以小流域为单元,根据自然规律,在全方面规划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合理安排工程、生物、蓄水保土三大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至大限度地控制水土流失,从而达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水土保持项目,水土保持是一项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措施,也是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途径;水土保持工作不仅是人类对自然界水土流失原因和规律认识的概括和总结,也是人类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能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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