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地址,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怎么办理,申请设计、安装、修理许可的单位填写,不打印“/制造地址”。
2.制造地址,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代办咨询,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填写,不打印“办公地址/”。
3.许可子项目与制造地址有对应关系的,应当在备注中注明。
4.根据设计能力不同,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生产-上应当在备注中注明-范围,如压力容器设计外委、固定式(移动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外委、固定式非金属压力容器设计外委、设计许可单独-等;具备与制造项目相同设计能力的制造单位生产-上无需注明。
5.根据不同许可子项目要求,可以在备注中对许可范围作出-,包括-产品品种或者部件、材料、制造方法、用途等。
6.产品要求进行型式试验的,廊坊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应当在备注中注明“具体产品范围见型式试验-”。
7.许可子项目的覆盖范围应当在备注中注明。
8.对于电梯,仅填写电梯参数,不填写许可级别。
9.样式中,标注颜色的为纸质-上预先印制的;只标注字体和字号,未标注字颜色的为计算机打印(黑色)的。
发证-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补发的决定。准予补发的,颁发新-,其-编号和有效期不变;不予补发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补发-的单位并且说明理由。
安装工程安全性能的-能力
(1)安装单位应当具备安装工程安全的能力,能够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并且在安装工程中体现体系的有效实施,提供完整的安装工程证明文件,-施工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2)安装单位应当具有与压力管道安装相关的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泄漏试验等工艺文件;
(3)安装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建立覆盖本单位所有安装工程的焊接工艺规程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应当在本单位进行,由本单位熟练焊工使用本单位的设备设施焊接试件。
无特种设备-从事安装
问题:一家特种设备安装企业给一家企业安装锅炉,1月份开始安装,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办理咨询,安装-6月份到期,直到9月份重新获得安装-。6-9月份期间无-仍然安装,应该怎么处理?如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1条,-限期改正应该怎么理解?是要求安装企业在无证期间安装的设备拆除,由有-的单位重新安装?还是重新获得-就可以?
答复:首先要确定6-9月份期间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鉴定评审机构、审批部门造成的,根据《行政许可法》,应视为其具备安装许可资格;如果是企业造成的,应视为生产-已经过期,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一条款处理。-限期改正,可以要求该安装单位取得许可资格,同时,要求取得许可资格后,对已安装部分重新进行自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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