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辐射安全-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辐射安全-申请表还要在“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http://rr.mee.gov.cn/login.jsp》中进行网上申报;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者-法人-正、副本复印件;盖章,写上与原件相符
三、-代表人复印件;
四、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文件,或者明确1名大专以上-的-专职或-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文件、-复印件;
六、辐射工作人员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及相关-的培训考核材料复印件,或持有的-复印件;
七、配有个人剂量测量报警、辐射监测等仪器;
八、健全的射线装置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护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等;
九、人员培训计划;
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十一、有-的部门出具的监测评价报告;
十二、辐射安全-新证不需要,牙科放射--,其他均需要提供。
放射工作人员从业条件与培训:
第五条 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遵守放射防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五)持有《放射工作人-》。
第六条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
开展放射-工作的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的卫生-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
开展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和油田测井等活动的放射工作单位,向所在地-卫生-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
其他放射工作单位办理《放射工作人-》的规定,由所在地-卫生-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放射工作人-》的格式由统一制定。
对性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的要求
使用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放射防护预-,应当按照法律、行规及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标准,宜兴放射--,对本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辐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及-告辐射安全-发证-。
使用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剂量档案应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剂量监测结果等材料。个人剂量档案应当保持至辐射工作人员年满75周岁,或者停止辐射工作30年。
辐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和本人的个人剂量档案。辐射工作人员调换单位的,原用人单位应当向新用人单位或辐射工作人员本人提供个人剂量档案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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