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所有老楼在加装电梯时,-出现标准不统一、居民犯迷糊的情况。14日,市住建委、市规自委、市市场-局联合编制印发《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导则》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指导图集》。导则提出,老楼加装电梯方案应因地制宜,-是当条件具备时,宜优先采用平层停靠方案以从-解决老年人上下楼问题。
截至目前,北京市加装电梯完成了1273部,加装速度处于全国-。“随着北京市加装电梯数量的不断增长,规范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也开始-。”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不统一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部分加梯项目因设计单位不熟悉设计标准,导致施工设计图多次-才能通过,耽误了施工时间,客观上也增加了建设成本。二是在实施过程中,电梯安全,建设单位、居民对电梯工程技术条件、技术标准不了解,在方案协调、施工过程-等方面要求的标准不一致。“为规范指导本市老楼加装电梯工作,便于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和对施工过程管理,降低建设成本,编制导则和图集十分-。”
---注意到,导则中有三大内容,很贴近实际。
导则首先提出,由于既有住宅所处小区环境不同,建筑条件、结构类型、使用状况多样化,加之居民对于加装电梯的需求不尽相同,因此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针对每个单元来说都是个性化需求,应根据不同的条件制定出适宜的加装电梯方案。
据了解,目前本市已经完成加装电梯工作的老楼,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平层停靠和半层停靠。通俗讲,平层停靠电梯,住户出电梯后不用上、下楼就可直接到家;半层停靠电梯,住户出电梯后还需要爬半层楼层才可以直接到家。
针对老楼加装电梯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不能同步实施或虽同步实施但不能全部单元一次完成加装电梯时,电梯公司,导则提出,宜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中的室外管线、道路、绿化等改造设计和具体实施时,为加装电梯预留条件,避免综合整治完成后再加装电梯时进行二次改造。
南京9月6日电--- 邓华宁 ---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获悉,截至目前,南京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完工超过1000部,解决了一批居民上下楼难的问题。
南京市从2013年开始探索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但是受各种制约,到2016年全市仅加装了3部电梯。2017年,南京市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纳入民生实事。3年多来,摸索出一套“业主-、---搭台、辅导、市场运作”的有效做法。
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资金是关键。以7层住宅楼为例,目前增设一部电梯的费用在45万元左右。为解决居民资金负担重问题,南京市在允许业主提取住房和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的同时,还掏出真金白银给予支持。对2000年以前的非商品房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市级财政可补贴20万元,对不符合市级财政补贴要求的小区,区---、街道、社区、管委会等共同补贴。
有了政策和资金,还需要小区居民的支持,尤其是要赢得住宅小区底层业主的支持。南京市通过居民集体协商、社区征求意见和小区积极分子耐心细致工作等多种方法,推动老旧小区电梯加装迅速破题。
据统计,截至目前,南京市老旧小区已有2225部电梯通过规划部门初审,1293部已办理施工许可,完工1007部。
为此,电梯,根据新颁布的《------典》,新《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应当由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加建电梯,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满足这一条件且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就增设电梯有关的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后,即可进行增设电梯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划-、施工备案等后续审批程序。
据济南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平介绍,新《办法》尽管对增设电梯业主表决规则进行了修改,但因增设电梯不同业主的利益诉求矛盾依然存在,仍然强调要充分发挥好---协商和属地街办、社区调解功能作用,及时化解矛盾---,寻求各方意愿的公约数。如第六条款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充分听取该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尤其应听取该单元增设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同时增加了因增设电梯利益受损业主的救济渠道。相关业主认为因增设电梯其自身民事权益或者对增设电梯有异议的,可以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居民组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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