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证明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折叠办理途径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自主--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自主--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商标续展的重要性
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如果届满之日起是:2012年11月11日,核准续展之后的有效期限至2022年11月10日。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殊不知,续展只是-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权10年。 而商标重新申请一样的,等同于新申请。除了进行形式要件-外,还要进行实质-。所谓实质-,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库里的商标进行对比 ,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将会被驳回,从而丧失了商标权。有的申请人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 延长-权利时间的申请。过了以为重新申请就可以了,其实犯了很---的错误,因为 ,商标注册,好的商标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许正因为这一步,而把商标权利拱---让。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然后周转花-钱买回来。而且重新商标的时间要比续展的时间周期长。
商标权利人一定要看重这一点。
商标异议简介
商标异议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法律制度。
2.商标异议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一、关于异议人主体资格问题
原《商标法》7条明确规定,“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新法第30条也作了同样的规定。虽然任何人都享有异议权,商标,但任何人在其提出异议申请的同时,必须证明其具有法律上的人格即自然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此,异议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身份真实、---、有效。如自然人出示、法人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与原件内容相一致的复印件,商标局,或者提交经颁证机构证实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于自然人---他人名义、假名、化名提出异议的,法人以因吊销等事由而无效的工农业执照、公章提出异议的,商标设计,应当不予受理;对于已经受理的,因其欠缺主体资格予以驳回,在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种驳回制度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结案理由之一,准予被异议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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