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商标自获得注册之日起至该注册期满之日的期限。根据本条的规定,商标一旦注册,其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规定为十年,是与上大多数的规定相同的,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系统也是一致的。
由于我国注册商标权产生于商标注册,因此,本条所称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同时也是注册权的有效期。在此有效期内,注册商标权的权利人可以充分地行使受法律保护的占有权、使用权、-权、收益权以及派生的禁止权,包括禁止他人在相同类似商标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与权利人的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购买商标网站,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该注册商标。
1.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将自己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以方便消费者在市场上选择、购买.消费者熟悉商标后,可以凭商标知道该商品是企业生产的;该品牌的产品-,消费者会继续购买,否则会选择其他品牌.注册商标能防止或阻挠他人在你所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再注册一个相同或可能令人误认与混淆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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