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后需要开展哪些工作?
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出发,排污---办理,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排污---是排污单位---排污的“”,蚌埠排污---,是环境管理部门对排污单位“一证式”管理的开始,取得排污---后,排污单位必须持证生产、按证排污。为方便排污单位知晓取得排污---后应当开展的各项工作,现将证后管理的重点事项整理如下,排污申报怎么办理,以供参考。
排污---技术服务是指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提供排污---检查技术支持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协助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计划,结合排污单位环境---记录,协助确定---重点和检查频次。本办法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涂料油墨、化学品、日用化学品、化学纤维、橡胶塑料、其它、建材水泥、玻璃、陶瓷砖瓦等、火电、采选、铸造、铁合金、金属制品、新材料、石墨及其它非金属矿物制造、锅炉、炉窑、其它。
污染源环境信息管理应公开的内容?
答: 企业应根据《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1) 基础信息,排污申报在哪里办理,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2) 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3) 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 排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5)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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