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北京企业网>企业资讯 »河北养殖场占地赔偿服务

河北养殖场占地赔偿服务

发布者: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3-17 

养殖场占地赔偿养殖场占地赔偿











北京怀柔2017年:每关闭、清退1个畜禽养殖场-10万元

  按照“先退先补”“多退多补”原则,将有专项补偿资金支持畜禽养殖业清退。

  另外,怀柔还制定了-政策。每关闭、清退1个畜禽养殖场-10万元。-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到镇乡,由镇乡统筹,用于养殖场户关闭、清退。

  摘自北京---《怀柔关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供参考——-

广东清远龙颈镇2016年:补偿大致为150元/平方米  龙颈镇已在40个在邻近村庄、水源地等禁养区的禽畜养殖场签订了《清远市清新区禽畜养殖场自愿-协议书》,协议拆除面积26692.83平方米,协议补偿金额397万多元大致150元/平方米——-。

  摘自南方---《龙颈拆除26个污染养殖场 发放补贴200余万》深表谢意,供参考——-

罗牛山2015年:预计获得3.38亿搬迁补偿资金

 罗牛山公告称,公司关停的海口区域12家养殖场和一家配套饲料厂将获得搬迁补偿资金合计3.38亿元。全景网

……

律师说:

  养殖场-获得合理补偿的前提是必须证照齐全?

  根据---------令第643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条例》的相关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补偿。

  也就是说,养殖场与普通住宅房屋有一点是相同的,即“有拆就有补”。无论是以名义-,还是以工程目的拆除,针对养殖场都应当给予充分、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棚舍补偿、棚舍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补偿、可移动设备搬迁费用、不可移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等。

  但是又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关停养殖场都有补偿?











我国将养殖区分为了适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禁养区就是禁止建设养殖场或者养殖小区的区域,即禁止建设达到各-设定的养殖规模以上的养殖区域,规模养殖标准为请参照各省规定,对于规模以下的养殖户来说,不是禁止其养殖行为,而是指导其做好养殖污染---工作。

禁养区养殖场拆除到底有没有补偿?《畜禽养殖污染---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六条,分别从立法目的、---职责、-体制、禁养区、限养区、养猪场建设要求、配套设施、排污要求以及-补偿等各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为加强对特殊区域的环境保护,条例-0条、-1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地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划定本地区的畜禽养殖品种、规模、总量等-养殖区域。为尽量降低养殖成本,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条例-2条规定,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进行环评,环评文件要包括废弃物综合利用方案和措施,同时授权部商确定需要进行环评的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范围和规模。

针对养殖场比较关心的-补偿问题,条例第25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养殖区域,或者因畜禽散养密集区域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的,由地方予以补偿。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地方---打着“”的旗号来进行养殖场的“免费”征收,此等好事实在是不能直视。我们应该有一个正确基本的判断,基于自身的-权益是否受到损害,是-是否合理的标准。

养殖场占地赔偿养殖场占地赔偿











本院认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停止行为;拒-止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拆除或者关闭。《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条例》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告成立于2012年5月16日,此时原告并非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原告亦不是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故被告对原告所作-,适用法律错误。依照《------行》第七十条款第二项规定,如下:

撤销被告德惠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28日作出的德环罚字【2018】0057号行政-决定书。

---受理费50元,由被告德惠市环境保护局负担。

如-本,可在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吉林长春市中级人民。



联系时请说明是在云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本页网址:https://www.ynshangji.com/xw/16612291.html

声明提示:

本页信息(文字、图片等资源)由用户自行发布,若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迅速对信息进行核实处理。

云商通计划,助力您企业网络营销

免责声明:本站商机信息展示的全部文字,图片,视频等全部由第三方用户发布,云商网对此不对信息真伪提供担保,如信息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风险防范建议:合作之前请先详细阅读本站防骗须知。云商网保留删除上述展示信息的权利;我们欢迎您举报不实信息,共同建立诚信网上环境。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物流信息 全部地区...

本站图片和信息均为用户自行发布,用户上传发布的图片或文章如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诚信公平网络环境!
Copyright © 2008-2026 云商网 网站地图 ICP备25613980号-1
当前缓存时间:2025/9/10 5: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