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律咨询热线- 可可法律交通事故咨询
发布者:安徽可可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2020-3-19
关于企业员工迟到、早退发生交通事故,是工伤吗?可可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于《---条例》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要点有二:一是“在上下班途中”;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本案中崔某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次要责任,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条件。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员工是否在“上下班途中”-。判断“上下班途中”的依据,除了“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外,还包括“合理的上下班时间”。本案中,崔某是在距离下班尚有4个小时的情况下,不顾其他员工的阻止,违反公司的规定---离开公司,其行为显然已超出了正常上下班时间的范畴,因此不符合
遇到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当事人之间本为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法律关系,因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赔偿协议,当事人通过协商将原有的---之债转化为合同之债,该赔偿协议是当事人-自已民事权利的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若符合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即使赔偿的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根据诚实-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随意反悔。各个企业要行稳致远靠法律,维护企业的-权益,必须以健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为基础,用透明的法制环境稳定预期,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联系时请说明是在云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推荐关键词:芜湖法律咨询,法律咨询电话,芜湖法律咨询公司
本页网址:https://www.ynshangji.com/xw/16649653.html
声明提示:
本页信息(文字、图片等资源)由用户自行发布,若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迅速对信息进行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