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安徽企业网>企业资讯 »保险法律咨询热线- 可可法律交通事故咨询

保险法律咨询热线- 可可法律交通事故咨询

发布者:安徽可可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2020-3-19 





关于企业员工迟到、早退发生交通事故,是工伤吗?可可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于《---条例》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要点有二:一是“在上下班途中”;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本案中崔某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次要责任,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条件。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员工是否在“上下班途中”-。判断“上下班途中”的依据,除了“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外,还包括“合理的上下班时间”。本案中,崔某是在距离下班尚有4个小时的情况下,不顾其他员工的阻止,违反公司的规定---离开公司,其行为显然已超出了正常上下班时间的范畴,因此不符合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这一要件,不予认定工伤是正确的。那么,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生的迟到、早退等情形,如果在路途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呢?我们倾向于认为,如果是合理范围内的迟到、早退,仍然属于正常上下班时间的范畴,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反之,则不应当认定为工伤。企业长期聘请同一法律顾问的优势: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树立企业形象。


遇到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当事人之间本为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法律关系,因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赔偿协议,当事人通过协商将原有的---之债转化为合同之债,该赔偿协议是当事人-自已民事权利的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若符合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即使赔偿的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根据诚实-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随意反悔。各个企业要行稳致远靠法律,维护企业的-权益,必须以健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为基础,用透明的法制环境稳定预期,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律师咨询收费”蔚然成风,大量律师主张“收费”才提供咨询服务。安徽可可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合作律师虽然多次提出要尊重律师劳动、要支付咨询费用,但他却很少提供咨询收费服务。他把“法律咨询”看成“预备接案”而不是“收费普法”。他认为律师不应该满足于收取几百几千的咨询费,而应该着眼于几万几十万的代理费。“收费普法”意味着律师只是“答疑解惑”,提供的是一般服务,基本是“你来问,我来答”,展示的是律师法律知识储备能力。而“预备接案”不一样,它不仅要展示律师的法律知识,而且要展示律师的办案经验。“收费普法”意味着律师只是“答疑解惑”,提供的是一般服务,基本是“你来问,我来答”,展示的是律师法律知识储备能力。此时,律师需要“向咨询人发问求解”,从而初步掌握案情。如果说“法律咨询”可以容忍当事人“任意东西”——只要你愿意付费,律师愿意聊天;那么“预备接案”则律师需要言简意赅,直接围绕---构成的基本要素向当事人发问,律师在不经意间“泄露”他-的业务能力。




联系时请说明是在云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推荐关键词:芜湖法律咨询,法律咨询电话,芜湖法律咨询公司
本页网址:https://www.ynshangji.com/xw/16649653.html

声明提示:

本页信息(文字、图片等资源)由用户自行发布,若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迅速对信息进行核实处理。

云商通计划,助力您企业网络营销

免责声明:本站商机信息展示的全部文字,图片,视频等全部由第三方用户发布,云商网对此不对信息真伪提供担保,如信息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风险防范建议:合作之前请先详细阅读本站防骗须知。云商网保留删除上述展示信息的权利;我们欢迎您举报不实信息,共同建立诚信网上环境。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物流信息 全部地区...

本站图片和信息均为用户自行发布,用户上传发布的图片或文章如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诚信公平网络环境!
Copyright © 2008-2026 云商网 网站地图 ICP备25613980号-1
当前缓存时间:2025/9/10 20: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