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的行业须知“本信息长期有效”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提高-产品(服务)收入。《高新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开展研发活动所形成的符合《重点支持的-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与企业技术性收入的总和。《高新认定管理办法》要求企业每年高新产品(服务)取得的收入要占到当年总销售收入的60%以上。然而实务中很多企业的-产品(服务)收入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标准。建议企业应持续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有计划的组织调查、研究开发,提高企业的---能力,加强技术改进。
《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5%) 比一般企业适用的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10%。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程序:1.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企业可持有“高新技术企业---”及其复印件,向主管税务---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企业所得税。3.企业在年度终了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税申报时备案。
备案材料: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书。
可以通过高企申报材料列表页的“状态”来判定申报材料的审理状态:
(1)已提交:申报材料提交给认定机构,还未处理;
(2)已受理:认定机构已经处理了该申报材料,受理环节意见为“通过”;
(3)已评审:认定机构组织评审,且综合意见为通过;
(4)已认定:认定机构在认定环节意见为“通过”;
(5)备案中:认定机构已将申报材料报备给火炬中心,火炬中心已经进行了初步处理,这时候,企业去高企---查询里可查询到高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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