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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买公寓买商铺-咨询服务 房屋买卖合同-律师

发布者: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4-21 





广州借用家人名义买房,---要回房子的---能打赢吗?

  律师解答:非常有难度,因为借用家人名义买房,一般不会签订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过后再想---要回房产,即使能证明房款全是自己出的,法z院也不一定会支持,因为家庭成员之间的购房金钱支持也是正常,并不必然属于借名购房。理由主要有:《z高人民z法z院关于人民z法z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z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共有人提起析产诉z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z讼的,人民z法z院应当准许。因此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借名的合义,否则很难胜诉。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z高人民z法z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支持。”由此可知,主张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所主张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的程度,可-推z翻不动产登记簿的证明力。本案中,陈某主张是为了-限购政策和-成为西班牙纳税居民后要承担-的财产税等客观因素借用杨某名义登记。对于陈某主张确权证据的-,因借名登记而主张确权的关键事实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借名登记的意思表示。本案中,陈某与杨某之间并无就广州市荔湾区某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签订过书面的协议,没有书面证据证明陈某与杨某达成过借名登记的合意。律师解答: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买房的款项是自己出的,且登记在对方名下只是为了借用对方名义购房,法z院才有可能支持确认房子的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因陈某与蔡某、杨某存在亲属关系,陈某和蔡某与杨某存在金钱上的相互资助亦属正常。案涉房屋虽由陈某、蔡某出资购买,但并不必然属于借名购房,且杨某、蔡某对此亦予以否认。从陈某目前提交的证据不-证明借名购房的成立,故陈某认为案涉房屋为陈某与蔡某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及要求杨某协助将案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陈某与蔡某名下的诉请,法z院不予支持。



广州借用他人名义买二手房,业主不同意过户能---吗?

  律师解答:只有名义购房人---过户能胜诉,若实际购房人---不能胜诉。

法z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徐某借赵某名义买房,是否有权要求陈某将涉案房屋过户至其名下。涉案房屋是登记在陈某名下的房产,陈某与赵某就涉案房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由陈某将涉案房屋出售给赵某,赵某支付购房款1220000元。合同签订前,陈某出具的定金收据确认收到赵某支付的定金100000元,及后,赵某从其个人账户分别向陈某转账540000元、580000元,故从上述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来看,该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相对方为陈某与赵某。代男确认《协议书》尾部签名、指z模系其本人所为,且无证据证明《协议书》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代男应受该《协议书》约束。虽陈某公证授权赵某、李某婷出售涉案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包括网签,办理上述房屋买卖的一切转名过户手续,赵某与徐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是徐某、赵某均确认赵某并不是出售涉案房屋给徐某,而是徐某当时不具有限购条件下在广州购房的资格,故借赵某名义买房,徐某、赵某的行为是一种-住房限购政策的行为,该行为会------对房地产市场的---秩序。现无证据显示陈某在与赵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进行委托书公证时对徐某借名买房情况知悉,虽陈某在《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价格自行申报表》上签名,但是陈某亦表示其在签名后发现买方名称、价格---,-配合办理涉案房屋的网签和过户手续,该陈述与陈某、徐某、赵某在房地产交z易中心发生争执---的情况相吻合,且陈某在庭审中明确不同意将涉案房屋过户至徐某名下,综上,本院认定陈某与徐某之间不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陈某与赵某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徐某与赵某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均不能直接约束陈某与徐某,故徐某要求陈某配合办理涉案房屋涂销抵z押、递件过户手续,将房屋至徐某名下,并承担违约责任,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z院不予支持。




广州买到死-的二手房可以退房吗?

  周某购买孙某的二手房后,得知屋内不久前发生过非正常死z亡,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退房吗?

律师---:孙某将自有住房卖予周某,周某按照约定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应当认定双方形成了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但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遵循诚实---原则,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交易时对房产相关信息应当予以-。

   本案中,涉案房产曾发生过非正常死z亡,虽不构---们对房屋本身进行物质性使用的障碍,但会影响使用人的心理,客观上会降低房屋对使用人的效用,按照一般的民间习俗,发生过非正常死z亡的房屋会被认为存在不吉利的因素,而且房屋往往会因此贬值。因此,该非正常死z亡信息对周某是否愿意与孙某进行交易,及以何种条件进行交易均有重大影响。律师---:孙某将自有住房卖予周某,周某按照约定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应当认定双方形成了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从庭审中得知,租房人死z亡当天,同租z人即退房,孙某即到中介机构挂房出卖,从其该举动来看,也可以推断孙某在与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亦知晓了房屋内曾发生过非正常死z亡的事实。因此,孙某---重要信息的行为,应认定为构成欺诈。

周某系在受到孙某欺诈的情形做出的交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一方以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之规定,周某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律规定,应当支持。合同撤销后,孙某---应当退还周某支付的购房首付款。《z高人民z法z院关于适用〈------民事诉z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z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z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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