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F流程的行业须知,苏州全道通检测
型式-制度按照公共安全部与检验检疫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已执行-(或行业标准)的灭火剂、防火门、消火栓、消防接口、消防炮、灭火器、建筑防火构配件、火灾报警设备、防火阻燃材料等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实行型式-制度。型式-制度同样也是制度的一种,是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效提高国内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和管理水平而采取的一种阶段性的市场准入措施。
6.3.2.2现场检查及后续活动:现场检查的实施一般分为会议、收集和验证信息、检查发现及沟通、确定检查结论及未次会议等五个工作阶段。主要内容包括:会议、产品一致性检查、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检查、生产企业-能力检查、人员能力现场 见证、沟通、末次会议等。现场检查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1)未发现不合格或发现的不合格为一般不合格时,检查结论为通过;生产企业应在30日内针对不合格完成纠正措施,并向检查组长提交纠正措施报告。(2)发现的不合格为---不合格时,检查结论为不通过;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终止产 品工作。检查组长在完成现场检查后,应立即通过“消防产品网上业务系统”上报现场检查结论, 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评定中心提交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
8.6---恢复:8.6.1 因各种原因导致---被暂停的,可提出---恢复委托。8.6.2---恢复委托的基本要求:8.6.2.1 因委托人自身原因申请暂停或正常生产周期内连续六个月未生产,无法接受---检查而导致---被暂停的,委托人应在具备恹复正常生产的条件后,向评定中心提出---恢复委托,委托资料中至少包括委托人的-体系的运行情况描述、产品一致性保持情况描述,试产产品的性能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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