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事务所常用解决方案
一方下落不明---存在的问题
一下落不明的概念
根据《民通意见》第26条,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况。从该条文可知,下落不明并没有时间---,它着重强调的是一种状态,只要一方离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就属于下落不明。
二存在的问题
-关系不能恢复
原告为达到---的目的。往往会极尽自己之能来表明双方感情不好,法官仅凭原告的陈述及其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是否比较困难。
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并不代表其已,故被告---有可能重新出现。根据《民事法》20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关系的、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这就会导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关系的因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而造成-状况无法恢复。
联系时请说明是在云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本页网址:https://www.ynshangji.com/xw/17828540.html
声明提示:
本页信息(文字、图片等资源)由用户自行发布,若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迅速对信息进行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