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专包-正规代办-的选择
建筑工程发包、转包、分包及等行为认定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发包、转包、分包及等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本办法所称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发包: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
三未履行-发包程序,包括应当---进行---未---,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
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条件,---、排斥潜在人或者人的;
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承包单位的;
六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
七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分包单位的;
八---规定的其他发包行为。
转包人还可能受到行政-
转包工程的,转包人还可能受到行政-。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改正,没收所得,并-款,可以---停业整顿,降低---等级;情节---的,吊销。-合同属于---人、---人与第三人之间共同约定,由第三人加入的关系。”颁布施行的《建设工程管理》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或者分包的,---改正,没收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停业整顿,降低---等级;情节---的,吊销。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改正,没收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停业整顿,降低---等级;情节---的,吊销。”可以看出,我国---对转包行为不仅严令禁止,而且规定了比较严厉的-措施。
转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适用法律
转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
《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明确规定转包无效,第七条明确规定:“具有劳务作业----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五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因此转包与劳务分包存在着-的区别:
对象不同。-转包的定义《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转包的对象是工程或分部分项的工程;而劳务分包仅指向工程中的劳务。在转包的情况下,转包人是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转让给转承包人,包括建设工程任务中的经济技术责任,管理责任及劳务作业任务;而劳务分包的情况下,劳务作业发包人仅将其承包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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