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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动迁-免费咨询「多图」

发布者: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7-4 
 

养殖场动迁---养殖场动迁---











二、对存栏禽畜的出清的补偿

遇到---,但是圈里生猪还没有长成、鸡还没有长大,卖不上钱,而如果因为---必须要处理,那这个损失应当由---方补偿给养殖户,这就是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

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一般是结合禽畜的种类、大小、市场价格来确定,如仔猪多少钱一头,母猪多少钱一头,种猪多少钱一头,有一头算一头,有一只算一只,清点树木,确定价格之后,算出补偿金额。

三、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

一般来说,规模养殖场都是化养殖,办理了养殖证,有一些甚至是企业经营,有办理营业执照,而---带来的就是生产经营的中断甚至是终止,面对这种情况,---方应当基于养殖户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停产停业的损失的补偿应该根据养殖场的经营收入、利润,停产停业的时间长短等因素来进行评估,比如说,现在一个养殖场要---,该养殖场每个月产生利润10万元,预计恢复生产需要半年,那停产停业损失就应当补偿60万元,如果是停产,则应当考虑到养殖场转型和职工再就业的周期来核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企业,尤其是经营状况-的企业,停产停业损失是非常重要的补偿点,但是呢,很多很多企业主往往比较重视房屋、设备设施等“硬件赔偿”,对停产停业损失等弹性空间较大的“软性补偿”重视不够,往往带来较大的损失。

四、养殖场搬迁补偿

对于化经营的养殖场,---往往不代表终止养殖,而是需要重新-新的位置,重建养殖场继续养殖,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养殖场的、物品搬迁到新的场所,在搬迁过程中存在损耗的问题,这就需要对设备搬迁和搬迁的损失进行评估补偿。











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28日,被告对原告作出德环罚字【2018】0057号行政-决定,内容为:我局于2018年7月21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行为:2018年7月21日对位于夏家店街道夏家店村六社的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现有蛋鸡4000只,该养殖场建在养殖禁养区内,该养殖场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进行关闭搬迁,此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定。应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条例》第三十七条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停止行为;拒-止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拆除或者关闭。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上述行为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7月21日以行政-事先听证告知书德环罚告字【2018】000043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2018年7月26日,我局举行听证会,因你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没有法律依据,不予采纳。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罚款大写罚款伍万元整;原告-此决定向本院提起行政。另查明,原告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5月16日。











非禁养区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距离住户较近50-100米,养殖臭味较大对周围住户造成影响,时常被---。但地方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中,没有明确规定此类区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选址应距住户多远。《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00表1中规定养猪500-10000头时,卫生防护距离为200-800米,但规模未写明出栏量还是存栏量。为做好事前---和指导养殖户科学选址,非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距离近住户多远?

回复:您关于非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需距住户多远的来信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技术规范》hj/t81-2001中关于畜禽养殖场选址要求规定:禁止在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建设畜禽养殖场;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前述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前述禁建区域常年-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距离不得小于500m。 二、《动物防疫条件-办法》令2010年第7号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三、《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00已由《村镇规划卫生规范》gb18055-2012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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