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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申请指南询问报价

发布者: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时间:2020-8-10 

pct国际申请


pct的含义

pct = patent cooperation1 treaty

合作条约 (pct)是由-组织国际局管理的在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下的一个方便申请人获得国际保护的国际性条约。现阶段pct成员包括144个和地区。

申请人只要根据该条约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即可同时在所有-中要求对其发明进行保护。


pct的主要特点

由一个局受理局完成形式-;

由一个局国际检索单位进行检索;

由国际局完成国际公布;

如果申请人要求,由一个局国际初步-单位进行国际初步-;

-和授权:分别由指1定国的---完成。

是“申请”体系而非“授权”体系;

包括国际阶段和阶段;

只有发明或实用新型才可以通过pct靠申请、实用新型或类似权利得到保护。

外观设计不能通过pct途径申请。





国际公布

  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满时,国际局将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公布,出版物有两种:

  小册子和公报。公布形式为纸件和电子形式。

国际初步-

  国际初步-程序不是自动进行的必须程序,而是当申请人提交了国际初步-要求书并---了相应的费用时才启动的程序。在该阶段,申请人可对其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也可能会收到国际初步-单位发出的书面意见,申请人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或进行修改。在优先权日起28个月时,国际初步-单位会制定国际初步-报告,并传送给申请人和国际局。美国联邦-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是经工商---及深圳市市场---管1理局---审批的美国-代理机构驻深办事处。

-1---作为国际初步-单位的职能

  ? 单一性的-

  ? 优先权-

  ? -国际检索单位做出检索的发明部分;

  ? 提供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的非约束性的意见。

国际初步-单位

  1.-1---

  2.澳大利亚局

  3.奥地利局

  4.欧洲局

  5.日本局

  6.韩国工业产权局

  7.俄罗斯局

  8.西班牙商标局

  9.瑞典局

  10.美国商标局

        11.巴西---

       12.加拿大---

        13.芬兰商标局

       14.北欧协作组织


费减备案系统十问十答|费减问答


问:费减备案信息已确认提交,备案人类型填写错误,能否更正?

答:费减备案系统的备案信息一经提交均不允许修改,备案人在预览时须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问:在费减备案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后,应该多长时间提交证明材料原件?

答:备案人在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后,系统会反馈一个具体的提交证明文件期限,备案人应该在该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文件提交至指1定的审核机构。

问:在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后,什么时候可以提交申请并请求费减?

答:从备案人在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的次日起,申请人即可使用费减备案系统反馈的备案证1件号提交申请并请求费减:在提交申请时请求费减的,只需在《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申请途径发明申请,可以通过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的途径提交美国发明申请,直接提交美国发明申请,或通过pct国际申请进入美国阶段。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费减备案证1件号。

问:某单位现在享受70%的费减,在9月1日之后是否可以按照新办法享受85%的费减?如果可以,该如何操作?

答:可以,该单位需要在费减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审批合格的可以按照新办法享受85%的费减。该单位可以在费用---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请求减缴尚未---的费用。

问:当事人于今年10月一次进行费减备案,用于请求2016年度费减,今年10月至12月又进行2017年度的费减备案,这种情况,是否要提交两次费减证明文件?

答:费减备案系统每年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备案,即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可选择为当年和下一年度备案,如果同时选择为当年和下一年度备案,则只需提交一次证明材料,如果分两次选择进行备案,则需分别提交证明材料。

问:费减备案的证明文件邮寄至代办处后,备案人如何获知审核结果?

答:费减备案审核结论作出后,系统会以手机---的形式告知备案人,备案人也可登录备案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申请人请求费减是否批准,以1---发出的费减审批通知书为准。

问:申请人在实体不变的情况下更名,是否需要变更备案信息?如何操作?

答:对于审核合格的备案信息,如果申请人名称发生了变更,则允许在备案系统中进行名称变更,可通过选择相应备案信息,---“名称变更”进行办理。

问:在有多个申请人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部分申请人备案,部分不备案?如果新增申请人,在原申请人已备案的情况下,新增申请人是否可以不备案,直接提交证明材料?

答:无论纸件申请还是电子申请请求费减,申请人均须提前在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且所有申请人均应满足费减资格。自9月1日起不再接受以纸件方式逐件办理费减业务。

问:费减备案系统中联系地址/注册地址填写框中,选择---中缺少某些市/区,例如新成立的工业园区/高新区,该如何填写?

答:对于---中没有相关选项的市/区,备案人可在之后的输入框中直接填写正确的地址即可。

问:如何查询申请人是否已备案以及其审核状态?

答:查询时可登录费减备案系统,在“费减备案查询”中输入“备案人名称和备案证1件号”,查询申请人备案信息和审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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