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号菊律师-「多图」
再婚夫妻财产分割的法律知识解答!
再婚夫妻财产分割的法律知识解答!
婚前货币形式的财产在婚后的延续
比如,男方在婚前银行存款有10万元。结婚之后,男方取出。对于10万元,是男方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延续,因此仍是个人财产。对于银行存款的利息,在法律上属于孳息,是与存款本金相联系的,因本金而产生的,因此,虽然部分利息是在婚后取得的,但仍然属于婚前财产。
婚前取得的经营性财产婚后的收益
并不是所有婚前财产婚后的演变形式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属于经营性质的财产,比如房租、公司---等,这些财产形式虽然在婚前取得,但由于这些资产的维护需要一方在婚后投入精力,因此,基于公平原则,这些财产的婚后增值部分,一般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商铺门面转让费地法律性质
商铺门面转让费地法律性质现行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理论层面的探讨存在不同观点,如前述学者元所持观点认为其是对优先续租权的购买;另有学者则认为商铺转让费所对应的并非优先续租权,而是剩余租赁期限的转让对价,如学者刘志强在2009年于《---》中发表《也谈商铺门面转让费的法律性质》所述:商铺门面转让费的法律性质只能是在承在有权转租(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其可以转租或获得了出的同意)房屋的情况下,次承为获得剩余的租赁期限向转所支付的一种对价,如果所转让的房屋还包括装潢、设备等,门面转让费则有部分是对装、设备的购买。
认同商铺转让费系剩余租赁期限的转让对价,认为主张其是对优先续租权的购买的观点不能成立,理由是在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法律规定的优先权于承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而并没有规定优先续租权这一权利,体现在《合同法》第230条规定的表述是“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承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优先续租权只是基于租赁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租期届满后承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利的类似约定情况下,所获得的一种权利,由于是基于其属于约定所产生的权利,因此只能由租赁合同中的承所享有,当承将所租赁的房屋进行转租时,除非原租赁合同上已经明确约定在承转租的情况下、次承仍可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否则此种约定的权利无法由承转让给次承,其实从实践中看,在涉及商铺门面转让费的---中通常的租赁合同中是不会出现此类约定条款的,因此,认为商铺门面转让费是次承对优先续租权的购买是无法成立的;而就是次承为获得剩余的租赁期限向转所支付的一种对价。
当事人找律师事务所当菜市场,把律师当卖菜的档主,对我这样的“
当事人找律师事务所当菜市场,把律师当卖菜的档主,对我这样的“老司机”来说,早就见怪不怪了。法律服务是服务业,除---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外,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是社会化法律服务,律师获客、获案源纯属市场竞争,当事人找律师可以“货比三家”、“货比多家”。如此,当事人“砍”价是必然的,也是律师必须面对的。
当然,当事人有时也很无奈。法律服务市场鱼龙混杂,律师良莠不齐,难免有“价格欺诈”的现象,让当事人受-上当。律师与当事人之前有堵墙,就是信息不对称。好律师在哪里,-或-的律师长得怎么样,怎么判断律师是否有真本事,…,这类问题因为信息不对称,对当事人而言永远无解。因此,当事人面对律师报价,都来句“太贵了”、“能便宜些吗”,至少在钱上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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