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劳务派遣单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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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的“工”是指岗位还是绩效、工作能力?相同岗位,但是拥有不同的个人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工作积极性,发给不同的酬劳就违反了“同工同酬”原则吗?“酬”的范围又是哪些?
因此,《劳动合同法》颁布仅一年后,---就轻而易举地以“司法解答”的形式变相推1翻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同工同酬”的规定。
如何把握同工同酬的标准同工同酬是劳动法确立的一项基本规则,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但由于劳动者存在个体差异,因此,不能简单以不同劳动者是否在相同岗位工作作为“同工”的标准,而应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个人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工作积极性等特殊因素,允许用人单位依此对相同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在劳动报酬方面有所差别。
“同工同酬”既然无-义,也就不必遵守,劳务派遣成为企业中的二等员工自然十分普遍。
安徽可可给大家介绍下
1、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比例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并明确“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2、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职业病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3、社会保险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社会保险费;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社会保险费。
劳务外包则是一个有完整的功能的部分,如某个部门、某个业务单元、某条生产线进行外包,其外包员工应当覆盖或者构成某个完整的功能。
劳务派遣中的-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派遣单位对派遣员工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派遣员工是否能达到预期的产值、成品率等的成败的风险由实际用工单位承担。
劳务外包中的-要素是工作成果,发包方关注的是承包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至于承包方如何完成工作,并非发包方所关注的-。承包方只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时才能获得相应的外包费用,外包员工的劳动成果的成败风险与发包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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