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择优
业主的行为潜在着索赔机会
业主的行为潜在着索赔机会。 1、因业主提供的---文件中的错误、漏项或与实际不符,造成中标施工后突破原标价或合同包价造成的---; 2、业主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 3、业主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补偿、房屋---、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导致施工场地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施工条件; 4、业主未按合同规定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或虽接至约定地点但没有---施工期间的需要; 5、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或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没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没有---施工期间的畅通; 6、业主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或者提供的数据不符合真实准确的要求; 7、业主末及时办理施工所需、批文和临时用地、占道及---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而影响施工; 8、业主未及时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商; 9、业主未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图纸会审,末及时向承包商进行设计交谈; 10、业主没有妥善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接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而影响施工顺利进行; 11、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应由业主提供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 12、业主拖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如拖延图纸的批准、拖延隐蔽工程的验收、拖延对承包商所提问题进行答复等,造成施工延误; 13、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 14、业主要求赶工; 15、业主提前占用部分工程;
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1、有关的设计文件
如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等。它是施工的重要依据。在处理事故中,其作用一方面是可以对照设计文件,核查施工是否完全符合设计的规定和要求;另一方面是可以根据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核查设计中是否存在问题或缺陷,成为导致事故的一方面原因。
2、与施工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
(2)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等。
(3)有关建筑材料的证明资料。
(4)现场制备材料的证明资料。
(5)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状况的观测记录、试验记录或试验报告等。
(6)其他有关资料。
建筑工程索赔时效
由于发包人(业主)的原因或其他原因致使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人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或赔偿损失。引起索赔的原因,即为索赔事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权归于消灭的合同法律制度。约定的期限即索赔时效期间,一般为28天。该种索赔时效,属于消灭时效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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