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农村房屋买卖争议咨询给您好的建议,擅长宅基地买卖案律师
广州外地户a口买宅基地房合同无效房款返还赔偿---律师
广东可以申请法z院--宅基地房吗?
-法z院执行---的被执行---多户籍在农村,当其无其他财产偿还债z务时能否处置其农村房屋,相关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几代人都住在城市,有城市户a口,但是现在城市污染太---,我们家商量了一下,决定到农村和一农村朋友买地,正在商量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由于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是居住权的基本-,因此法z院在执行农民住房时应当慎之又慎,应做到既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又不妨碍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从而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再批准其宅基地申请。3、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增值情况等,合理确定。因此,当被执行人只有农村一处住房时,法z院不能执行其住宅。如果将其住房予以-,则有可能使农民永z久地丧失宅基地使用权,导致其基本的生存权得不到保障。但是,如果被执行人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或者虽未迁出,但另有住房的,法z院对其农村房屋可以执行。
根据z高人z院关于执行过程中-、变卖财产的规定,对财产进行处理的首z选途径应该是-,但由于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的土地,其使用权也只能为本经济组织农民所有,因此对农村房屋的-又与其他财产的-有很大的区别。法z院在执行农民的住房时,若要对房产采取-变卖措施,或是以物抵债,对于购买或接受农村住房者的范围应当有所---。答:你好,对于农村房屋买卖涉及征a地补偿安置的处理,一般遵守---部门的处理与协商决定,并尊重房屋买卖双方的协议。因为从理论上讲,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能有权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包括城镇居民无权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一旦城镇居民或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量购买该农村住房,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购房者购买住房的同时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使用了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就会造成农村宅基地大量流失,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因此在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前,针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时,应当严格限定参与竞买的主体,即只有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才有资格参与竞买,而且参与竞买人本身还必须符合申请农村建房的条件。如果竞买人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或者虽是本集体组织成员,但不符合建房条件的,则不能购买该农村房屋。当---参与竞买时,应当在同等价格下给予优先购买权,以便于---行使对村集体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权。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a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合作建房协议赔偿---律师
广州联建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
联建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与他方合作建造的房屋。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合作过程是这样的,先由村民办妥整幢房屋的建房审批手续,取得建房资格,然后由他方负责建造,建成后,将部分房屋按层或套还给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另一部分归他方处理。他方在得到这些房屋后,往往会向社会上不特定第三方出售转让。还有一种情况是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直接将自己整幢房屋中的部分房屋出售给社会上不特定第三人。
联建房的买卖,因房屋所在的宅基地涉及到集体土地的转让,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中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发生集体回收了宅基地但并不给以补偿或重新分配的情况,这时就要向律师咨询相关事宜---维护自己的的---权利。国z务院办z公厅199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土地炒卖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不得违z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证和房z产证”。所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均不予-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让,除了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具备条件的转让外,买受人一概不能取得有关该房屋及土地的权属---。
除此之外,根据合同法的第五十二的规定,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无效合同,一旦发生合同---,当事人无法通过合同约定的条款得到充分的、全z面的救济。但---本着公平原则,即使联建合同无效,投资人也可要求村民补偿相应损失,具体处理请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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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宅基地房被---后合建一方强占安置房怎么办?
律师解答:
1、合作建房被---,土地提供方---占有回迁房的,出资方---占有没有法律依据,-退还;
2、合作建房后双方就回迁安置房发生争议,出地方提起排除妨碍---的,法z院按------不按合作建房---处理;
3、不是实体权利人的---占有人有权要求排除妨碍。
案例:荣某为出地方,王某为出资方,2003年双方签订《合作建房协议》,合作修建宅基地房一栋,并就建成后各自面积使用比例约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z---或者县级以上人民z---处理。建成后房屋纳入---改造,荣某分得安置保障性质房屋,双方就分配权发生争议。2014年王某---进入涉案房产。2015年荣某---要求王某腾退出所房屋并赔偿损失。王某主张是合作建房后---改造,非排除妨害---,应当获得还建安置房屋的分配权。
一审法z院认为:涉案房产尚未办理房产z证,荣某提交的证据不-证系涉案房产的权利人。王某占有涉案房产虽也无---依据,但因荣某并非涉案房产的实际权利人,无权要求返还涉案房产并赔偿其损失。:驳回荣某的全部请求。
二审法z院认为:根据《物权法》第245条款规定,对妨害占有的行为,除实体权利人外,占有人也有权请求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受理---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荣某虽不是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但其提交的相关证据证明对涉案房产享有---的占有权,王某没有---依据占有涉案房产,---了荣某的占有权。:撤销一审,王某搬出并将涉案房屋返还给荣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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