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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布
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满时,国际局将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公布,出版物有两种:
小册子和公报。公布形式为纸件和电子形式。
国际初步-
国际初步-程序不是自动进行的必须程序,而是当申请人提交了国际初步-要求书并-了相应的费用时才启动的程序。在该阶段,申请人可对其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也可能会收到国际初步-单位发出的书面意见,申请人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或进行修改。在优先权日起28个月时,国际初步-单位会制定国际初步-报告,并传送给申请人和国际局。5.自优先权日起22个月、或收到国际检索报告3个月内,可提出国际初审请求。
-1-作为国际初步-单位的职能
? 单一性的-
? 优先权-
? -国际检索单位做出检索的发明部分;
? 提供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的非约束性的意见。
国际初步-单位
1.-1-
2.澳大利亚局
3.奥地利局
4.欧洲局
5.日本局
6.韩国工业产权局
7.俄罗斯局
8.西班牙商标局
9.瑞典局
10.美国商标局
11.巴西-
12.加拿大-
13.芬兰商标局
14.北欧协作组织
实用新型不是“垃圾”!因为你并没有发现它有这些好...
实用新型在各个的-制度也不相同,比如韩国和马来西亚,是需要实质-的,其-程序和程度和国内发明基本相同;而在德国只是进行形式-;而在澳大利亚是实行登记制,然后再根据申请人的意愿选择是否请求-。
就保护期限而言,上各个基本都规定在10年左右,只有极个别规定不同,比如澳大利亚为8年,马来西亚和巴西为10年以上。
由以上信息可以看出,各个的实用新型制度虽然略有区别,但其实质上均是对发明的补充,是对小发明小改进的一种-保护制度。
2.2中国实用新型介绍
我国实用新型由于不进行实质-,授权时间相对较快,因此自从1984年中国颁布法以来,我国实用新型申请和授权数量激增。
1997年,中国实用新型申请量突破5万件,居一。
2010年,中国实用新型申请量占全申请总量的83%。
2006年至2014 年,我国有效实用新型总量从292,323 件快速增长到2,291,326 件,保持了29.4%的年均增长率。
-1-统计年报2014年统计数据看,有效实用新型2,291,326 件,同比2013年增长18.3%,占总量的比重达到49.4%,较2013年提高3.2 个百分点;而发明和外观占总量的比重分别为25.8%和24.9%。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的实用新型处于一个良性稳定的发展阶段,但是增加率相比于前些年略有下降,这也客观反映了公众对实用新型的重视和-程度正在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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