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玉佛寺公墓地址-「壹贰柒」
关于经营性公墓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问题
根据《---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经营性公墓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免问题明确如下:
1. 自 2010 年 1 月 1 日 起 ,对经营性公墓单位的房产,应按有关规定征收-。对经营性公墓单位已整理开发的土地,如办公区、墓穴、绿化、景观、道路等占地,应按有关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尚未整理开发的土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2. 对不在征收范围内的公墓单位的房产及土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
3. 对由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公墓单位自用的房产及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按 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长, 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应自动延 长。 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签订合同时,20 年是 一个期限,20 年到期后,双方根据协议规定执行管理费这笔管理费包含了日常的维护、 绿化、管理等,而的一年也要 200 元左右,相比每年只需几十元的-寄存管理费, 墓地管理费用也不菲的收费。
“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是推行殡葬改革的障碍
“所以,当花了一大笔钱后却被告知 20 年使用期满还要续收管理费 时,民众的反应较大,这都可以理解。”“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是推行殡葬改革的障碍, 入土为安”是天价墓地“死结”,而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的基本法律仍处“状态” “-几千元,甚至十多万元的殡葬费虽然有非正规的白事先生从中欺-,但与国 人传统的入土为安观念及面子文化也不无关系。”一些学者-,“入土为安”的传统 观念是推行殡葬改革的障碍,也是天价墓地、天价殡葬费的“死结”。
天津墓地超过20年续收管理费,其实就是一种
天津墓地超过 20 年续收管理费,其实就是一种:如不续费,-将被取出集中安 放。亲人在压力下,就像案板上的鲇鱼,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因为墓地的垄断程度比 商品房高得多。墓地在我国一直是禁止炒卖的,虽然事实上不乏炒卖,但比起-的房 屋炒卖还是要少得多。天津墓地价格高于商品房,说明--并非源于炒卖,而是因为供地的 垄断和货币供应量的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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