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码头短运-「金吉物流」
水路运输有以下四种形式:
1沿海运输。是使用船舶通过---附近沿海航道运送客货的一种方式,一般使用中、小型船舶。
2近海运输。是使用船舶通过---邻近海上航道运送客货的一种运输形式,视航程可使用中型船舶,也可使用小型船舶。
3远洋运输。是使用船舶跨大洋的长途运输形式,主要依靠运量大的大型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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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办理的卸船单证:承运人的代理收到舱单、货物积载图、分舱单后向海关办理船舶载货入境手续,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同时将上述单证分送港口、理货等单位;船舶抵港后,理货公司凭舱单理货,凭货物积载图指导卸货,当货物发生溢短或原残时,编制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经大副签认后,提供有关单位。承运人办理的卸船单证:承运人的代理收到舱单、货物积载图、分舱单后向海关办理船舶载货入境手续,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同时将上述单证分送港口、理货等单位。
海洋货物运输是国际贸易运输的主要方式
国际海洋货物运输虽然存在速度较低、风险较大的不足,但是由于它的通过能力大、运量大、运费低,以及对货物适应性强等长处,加上全球特有的地理条件,使它成为国际贸易中主要的运输方式。装船单证(由托运人办理)托运人填制托运联单(包括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等),由于这三个单证内容大致相同,所以将它们合并成联单,一次打印制成。我国进出口货物运输总量的80%~90%是通过海洋运输进行的,由于集装箱运输的兴起和发展,不仅使货物运输向集合化、合理化方向发展,而且节省了货物包装用料和运杂费,减少了货损货差,---了运输,缩短了运输时间,从而降低了运输成本。
水路运输运单填制有哪些注意事项?
1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运单,填写托运人,收货人,出发港,到达港口。运单记载的货物数量或重量是承运人接收货物的初步证据,至卸货港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灭失、短少或损坏是由于承运人可以免责的事由造成的。如果同一托运人的货物在抵达港口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货人,则应单独填写运单。 2虽然托运货物属于同一托运人或收货人,但它们是为各种货物托运的,而且货物的性质不相容,则不能用同一运单填写。 3危险货物的托运应当填写特殊危险品运单,即红色运单。 4货物内容应完整准确5应详细说明托运人的名称和地址。 6货物的描述应符合货物的实际托运7特殊货物的托运,应根据货物的运输要求进行填写8托运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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