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消火栓如何保养
一、为便于消防车取水灭火,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口或取水井的尺寸应满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
二、为使消防车水泵能吸上水,消防水池的水深应-水泵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
三、为便于扑救,也为了消防水池不受建筑物火灾的威胁,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的位置距建筑物,一般不宜小于5m,应不大于40m。因为对于一个小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为一次,即使发生火灾,也仅就一座建筑物,两、三栋楼同时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儿乎是零。但考虑到在区域或集中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设计上这样做有一定困难。因此,本条规定消防水池取水口与被保护建筑物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当消防水池位于建筑物内时,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的距离仍须按规范要求-,而消防水池与取水口或取水井间用连通管连接,管径应能-消防流量,取水井有效容积不得小于一台(组)水泵3min的出水量。
四、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措施,如在水池上覆土保温,人孔和取水口设双层保温井盖等。管路的两端应进行密封,管路在电线出线处用防火堵料进行封堵处理,以防止外界潮湿气侵入管路内部,堵料具有软硬特性,需要更换线路时,可将密封的堵料取出。消防水池有独立设置或与其它共用水池,当共用时为-消防时的消防用水,消防水池内的消防用水在平时不应作为他用,因此,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消防水池,应采取措施,防止消防用水作为他用。
一般可采取下列办法:
1.其它用水的出水管置于共用水池的消防较高水位上。
2.消防用水和其它用水在共用水池隔开,分别设置出水管。
3.其它用水出水管采用虹吸管形式,在消防高水位处留进气孔。
7.3.7本条基本保留原条文。气体灭火系统的安装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和相应的技术文件进行,不得随意更改,以-每个喷嘴喷出的药剂符合设计的流量、压力及喷射时间。室外消火栓种类有地上式、地下式和墙壁式。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外露于地面之上,结构紧凑、标志明显、便于寻找,使用维修方便,但不利于防冻也影响美观。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可根据冻土层要求埋设于地下,进行防冻,不影响美观,但不便寻找。墙壁式室外消火栓安装在外墙。本规范采用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在防冻要求时,可采用地下式。墙壁式由于不能-消火栓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在使用时会影响消防人员的安全和操作,因此在高层民用建筑中使用时,其上方应有防坠落物的措施。
灭火器维修及换粉
干粉灭火器有效期一般为五年,重新充气换粉的干粉灭火器有效期一般为一年,上限是两年。
长时间放置干粉灭火器会造成灭火器中的干粉结块,导致不能完全喷射或无法喷射等情况,所以干粉灭火器过了有效期就要送到有维修灭火器-的企业进行充气换粉处理。
一、灭火器维修参照的规范:ga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1、各类泡沫灭火器,有效期一年,每年维修一次;
2、各类-灭火器,有效期二年,每两年维修一次;
3、各类干粉灭火器,有效期二年,每两年维修一次;
4、各类1211灭火器,有效期五年,维修年限视保管情况而定
二、关于换粉:新购买的干粉灭火器换充粉期限是2年,换粉起以后每年换粉一次;
三、如果检查发现压力底下、管带损坏、铅封缺失、其它损坏的,就需要送维修;红色表示欠压,绿色表示正常使用,黄色表示超压
四、干粉灭火器罐体有效期10年,自出厂之日起10年强制报废;
五、水压试验:在灭火器换充粉时,先对灭火器罐进行卸压,然后打开罐体上方的阀门,倒出里面剩余的干粉,然后每个罐体都需要在水压机上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压力2.5mpa(约25kg压力),水压试验是检验罐体有效性的-程序,每次换充必须要做,通过水压试验的罐体才能重新充粉,未通过水压试验的罐体直接报废。大家平时在使用液化气瓶的时候也要注意了,不要使用翻新罐,不要加热、放倒罐,室内有异味不要开灯,做到经常检查,做到用完即关闭总阀,做到定期更换胶管。
消防器材的重要性
我们总是会忽略消防器材,觉得消防器材并不重要。其实不是的,只是在没有遇到火灾时,可能觉得消防器材并不重要。只有在经历火灾时那种无助,才会明白消防器材有多重要。
一般个人意识都比较淡薄,像一般某地方发生火灾,不是就靠消防员通过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推车式泡沫灭火器适应火灾和使用方法其适应火灾与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相同。所以消防器材的存在是十分重要的,而有时我们可能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这也是一件苦恼的事情,因为你不能让消防器材成为一种摆设,既然买了就要学会使用。如果不会使用,就没有它存在的意义了。
所以-消防器材很重要,学会使用重要。
办公楼消防检测都检测什么
(一)火灾-的-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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