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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区房屋被收回索赔咨询品牌企业「广州合拓」

发布者: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11-15 








广州二审还能申请重新评估宅基地---值吗?

  张静律师解答:二审不能申请重新评估,如果对评估金额有意见,一审时就要及时提出来,或许还有补救,二审就一点补救都没有了。如下面这个---,买家在二审申请重新评估就被法z院驳回了。



判z决书节选:

李买家上诉主张对涉案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重新评估,以及要求按重新评估所得的市场价值与购房款之间差额向其补偿损失,不符合《z高人民z法z院关于民事诉z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本院不予支持。

《z高人民z法z院关于民事诉z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z法z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违z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z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z法z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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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宅基地买卖---中,地的价值能赔偿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一审法z院判z决卖家仅需赔偿买家房屋的价值,仅8万5.二审法z院认为地的价值也要赔偿,应用评估出来的地和房屋的价值52万,减去购房款10万,余42万,赔偿一半即21万给买家。



判z决书节选:

二审法z院认为,欧买家对于涉案房屋整体现值为520303元并无异议。因此,根据安某公司作出的评估结论书及本案查明的事实,本院酌情认定420303元(520303元-房屋转让款100000元)为涉案房屋的增益部分。关于双方的过错问题,双方均在明知法律对于争议房屋流转具有强制的---规定的情况下,仍签订涉案《房屋转让协议书》,双方均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同的过错责任。欧买家上诉主张由谭卖家承担全部过错责任缺乏理据,本院不予采信。对于涉案房屋增益部分,欧买家与谭卖家各享有一半,故谭卖家应补偿给欧买家210151.5元。一审判令谭卖家向欧买家赔偿损失85512元系处理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广州---兄弟姐妹侵z占自己的宅基地房份额,能打赢吗?

  张静律师解答:此类---要看证据,一是能否证明涉案房屋是父母的宅基地房,自己有继承份额,二是涉案房屋这么多年有没有加建、改建,谁出的钱,三是兄妹的过户程序是否---,父母是否同意。如下面这个---,姐姐---侵z占自己的宅基地房继承份额,但法z院审理后发现一是宅基地证是父亲---后母亲和申领的,二是房子是出钱建的,三是母亲立了公证遗嘱自己的份额赠与给。此种情况下姐姐是没有份额的,终败诉。



法z院认为:《民事诉z讼法》第六十四条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z法z院关于民事诉z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z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z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根据李姐、李妹提交的证据显示,虽然李父、黄母及李姐、李妹一家四人在五十年代已在杨箕村同××号房屋居住,但直至李父时,一直没有关于该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或集体产权证等权属登记。因此,该房屋不属于李父的遗产。黄母于八十年代取得杨箕村xxx8号的宅基地使用权证,该址上盖房屋经李妹两次出资拆建,黄母于1996年4月向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杨箕村民申请将该8号房屋---户名变更为李妹,即将上址房屋赠与李妹,与其在广州市天河区公证处所立《遗嘱》的意思表示并不相悖。现无证据证明李姐对此有提出过异议。李妹取得杨箕村xxx8号房屋的权属---后,作为房屋权属人与---人签署---补偿协议,并回迁xxxa2栋3402房和1206房、a5栋507房、a6栋2208房。现李姐要求确认其享有杨箕村xxx8号房屋以及上述回迁房三分之一产权份额,依据不足,法z院不予支持。





广州没有宅基地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无效,押金应返还。如下面这个---,涉案房屋只有宅基地证但建房屋没有报建,导致承租赁商铺后无法办理营业执照,---返还押金和进场费。一审法z院认为租赁合同有效不予支持返还。二审法z院改判租赁合同无效,押金和进场费返还。



本院认为,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涉案房屋是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xxx路11号二楼,而被上诉人罗房东提供的宅基地使用证载明宅基地建筑种类是框架结构,层数1。双方在庭审中承认其在签约前已告知只有宅基地证,没有承诺是有产权证的,其到广州市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但回复是查询不到涉案房屋的相关信息,故不能提供---的报建手续及产权证明。因此,根据《z高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关于“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的规定,宋租客与罗房东签订的涉案《商铺租赁合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故罗房东-返还宋租客交纳的押金9098元、合同签字费4000元、铺租进场费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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