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口退税流程-「四海会计培训」
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公告2021年17号明确,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收入,适用不同的确认原则。企业出口退税流程
整体来说,企业取得与经营直接相关的财政资金收入,应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取得与经营不直接相关的收入,应按收付实现制确认。
不征税收入必须是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的财政的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其次,还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企业能提供资金专项用途的拨付文件,拨付资金的部门对资金有专门的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以及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完全符合上述要求的财政资金收入,才可以作为企业不征税收入进行处理。
销售方因先开具-未收到款项,造成销售规模不变或增加的情况下,企业-销售额过大,而货币资金过少、应收其-余额过大,可能被怀疑企业有虚开这个-的风险。
购买方因先付款而未取得-,造成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变动很小情况下,资金流出变动不大,但取得-的金额远远小于成本费用,可能被怀疑企业存在无票暂估或无票费用列支的风险。
实务中,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当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合同附生效期限的,生效时间到达时合同生效。有些合同需要办理批准手续的,如果按照相关规定,不办理批准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成立后如未办理审批手续,合同不生效。
合同成立属于事实判断范畴,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认定合同成立,但合同生效属于价值判断范畴,合同生效得符合143条的一般生效要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还得符合-生效要件。
联系时请说明是在云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本页网址:https://www.ynshangji.com/xw/23499568.html
声明提示:
本页信息(文字、图片等资源)由用户自行发布,若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迅速对信息进行核实处理。
登录后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