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申办-的条件- 天津立信华创
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认定是上市的-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资金的-条件之一。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事故或有-环境行为的;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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