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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才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的特点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随着1995年《劳动法》的实施,我国已经消除正式工、的二元用工体制。劳务派遣的-,导致了新的二元用工体制。在对选定的人才实施人才派遣前,要与被派遣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双方的隶属关系,-被派遣人才在派出工作期间相关的责、权、利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了新的正式员工、被派遣劳动者二元用工体制。
博才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务派遣的社会化管理,使您的单位只需按照市场标准以及员工工作业绩,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付员工薪资和保险等费用。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博才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对于用工单位的好处
博才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对于用工单位的好处。有利于降低招聘成本。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招聘工作完全可由劳务公司来完成,或者由劳务公司来完成招聘中的大部分工作,这样可以减少很大一笔招聘开支。有利于降低培训成本。从中国的情况看,劳务派遣的发展有利于降低-,促进高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同劳务公司一起完成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而劳务公司也愿意配合此项工作,而在此项工作中用人单位用较少的人力财力就可以完成培训工作并达到工作要求。
博才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的一些原则
辅助性工作岗位由用工单位负责确定,与被派遣的劳动者无关。你作为用工单位的员工,如果有什么异议可以向本单位提出质疑。是否需要派遣,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决定。同样,是否由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来替代原来工作人员的岗位,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决定。劳务代理工作延伸为劳务派遣制以后,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就变成了一种介入其中的局内角色的行为主体。这是单位(组织)负责的问题,劳动者没有-去瞎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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