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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是夫妻共同-的范围:
1、婚-方-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0病以及为负有-义务的人治0病所负的-;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
8、为支付正当-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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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的-;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的-。
以上都是夫妻共同-的范围,在认定上夫妻共同经营所付-是比较难以区分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新-法下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财产制度,是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夫妻-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负担,-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对外财产责任等的法律制度,是适用对象范围相当广泛的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在私有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迅速发展今天,夫妻财产的内容和 形式都有了较大的变化,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对夫妻财产制度问题的即时探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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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与汤某于三年前结婚后不久,丁某染上-恶习,欠下du债2万余元。汤某在屡劝无效的情况下,提出-。丁某也同意-,但在时,丁某认为这2万余元du债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汤某则认为,du债不属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因而不愿承担。du债是否属夫妻双方共同-?
【临沂杨彬彬律师】解答:
“-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共同生活所负的-即共同-,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所负的-。而-属于-行为,故du债不属于夫妻共同-,汤某无须偿还。
修改后的-法首0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并以列举的方式从五个方面对个人财产的范围作出了界定。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的财产。在夫妻-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
则适用法律规定。我国1980年-法未对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作出明确规定。这次-法的修改以下简称2001年-法,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首0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现就实务中如何界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作一些粗浅的探析。
一、-法对夫妻个人财产范围的规定
上不少的-立法对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都有较明确的规定,如法国民法典-404条规定,下列财产即为-期间取得者按其性质为各自的财产:属夫或妻一方使用的衣服及日常布制品,赔偿身体或精神上损害的诉权、不能让与的-及补助金,以及更广而言之,一切具有个人特点的财产及专属个人的权利。我国1980年-法未对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为适应当前夫妻财产关系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特点,有利于划清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的界限,减少-,维护公民个人的-财产权,2001年-法-8条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从而把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独立出来,并从财产取得的时间及财产的性质将夫妻个人财产分成五个方面: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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