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代理常用解决方案「在线咨询」
所需的模式
对于几乎所有的欧盟产品指令来说,指令通常会给制造商提供出几种ceconformity assessment procedures的模式module,制造商可根据本身的情况量体裁衣,选择适合自已的模式。一般地说, ce模式可分为以下9种基本模式,
模式 a:内部生产控制 自我声明module a: internal production control
模式 aa:内部生产控制,加第三方检测module aa: intervention of a notified body
模式 b:ec 型式试验module b: ec type-examination
模式 c:符合型式module c: conformity to type
模式 d:生产-module d: production quality assurance
模式 e:产品-module e: product quality assurance
模式 f:产品验证module f: product verification
模式 g:单元验证module g: unit verification
模式 h:-module h: full quality assurance
基于以上几种基本模式的不同组合,又可能衍生出其它若干种不同的模式。一般地说,并非任何一种模式均可适用于所有的产品。换言之,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随意选取以-何一种模式来对其产品进行ce。
维护与更新
technical files)
欧盟法律要求,加贴了ce标签的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其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机构随时检查。技术文件中所包涵的内容若有变化,技术文件也应及时地更新。
技术文件通常应包括下列内容:
a . 制造商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r的名称,商号,地址。
b . 产品的型号,编号。
c . 产品使用说明书。
d . 安全设计文件关键结构图,即能反映爬申距离、间隙、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
e . 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
f . 产品电原理图。
g . 产品线路图。
h . 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
i . 测试报告 (testing report。
j . 欧盟授权机构nb出具的相关-对于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
k . 产品在欧盟境内的注册- 对于某些产品比如:class i,普通ivd体外诊断。
l . ce符合声明doc。
ce标志有没有证明合格的含义
构成欧洲指令-的主要要求,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的85/c136/01号《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的决议》中对需要作为制定和实施指令目的主要要求有特定的含义,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有关主要要求,就能加附ce标志,而不按有关标准对一般的规定裁定能否使用ce标志。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合格标志。
一个带有ce标志的风筝,并不意味着能飞得好,而只表明该风筝符合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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